关于及时清理楼道杂物的通知及消防处罚规定
各位业主、住户:
根据公安部门关于加强火灾防范及治安防范等工作的部署,为给您和邻居创造一个优美、舒适、安全的居住环境,请您不要在楼道、楼道配电间内堆放杂物,以免造成消防安全隐患。目前小区楼道内存在堆放各种杂物现象,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,存在着严重的消防隐患。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,请各位业主及装修人员在4月30日前自行清理各自的堆放物,逾期未清理者,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自负。
另有个别住户擅自改装防火门、在防火门上加锁等行为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,限下周内恢复原状,逾期不整改的将进行严厉处罚。
楼道内堆放杂物垃圾隐患多:
一、产生有害气体;
二、老鼠蚊蝇栖息和繁殖的场所,病毒和细菌存在的根源;
三、极易引起火灾;
四、发生险情,直接影响到人员的疏散、逃生及救援
五、影响邻里关系。
根据消防安全要求,请住户务必将堆放在楼道内有用的物品搬回家中,将不用物品、杂物及垃圾自行清理出楼道。窗外、阳台栏杆外、空调架上,不要放置各类物品。教育小孩燃放烟花炮竹时远离易燃易爆物,更不要将烟花炮竹扔进下水井、管道、化粪池,以免发生爆炸,危及生命安全、财产损失。
楼道堆放的物品杂物,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;高空坠物,会带来意外伤害。一旦造成事故,物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特此通知,请张贴切并互相转告。
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2017年4月23日
消防管理办法关于此类处理规定
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:
(一)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
(二)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;
(三)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;
(四)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;
(五)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;
(六)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;
(七)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。
个人有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、第六项行为,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